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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保税区地税分局以“责成企业自查、结合税务机关重点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了对区域涉外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共计补缴各类地方税款、滞纳金等382.25万元,其中补缴外籍个人所得税38.48万元、中方人员个人所得税34.23万元、营业税58.02万元、房产税80.92万元、印花税160.75万元、教育费附加0.91万元、加收滞纳金8.94万元。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暴露出当前涉外企业在税收上存在的不少问题以及税务机关在对涉外企业征管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一、当前涉外企业在税收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暴露出当前涉外企业在税收上存在的问题不少,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设备进口过程中,对随同设备价款一并支付的或支付给境外企业的设备价款总额中包含的如安装、咨询、培训、指导服务等营业税应税劳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这一问题不但发生在处于生产经营筹建期内的企业中,连开业多年的有些企业也存在这类问题,如某精工机械公司补缴营业税40.29万元、某海天机械公司补缴营业税8.28万元、某日丰公司补缴营业税2.01万元等。这一问题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如果境内涉外企业与境外企业因设备购销等原因尚未结算清价款,或者境外企业是母公司、投资方等性质的单位,涉外企业还可以将向税务局补缴的税款从境外企业扣回来;而一旦上述各种条件消失,一方面涉外企业将承担应扣未扣的法律责任,支付额外的《征管法》所明确的罚金支出,同时税务机关将很难收缴这部分营业税款,税款最终可能流失。
2、大企业忽视小税种。本次专项检查总计补缴印花税160.75万元,超过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而占补缴税种的首位,并占到补缴总额的42%,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或自行贴花的现象相当突出。
3、大部分涉外企业对外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不了解,有些稍微知道点政策的企业则普遍反映境外公司从境外支付给外籍人员的收入有无、具体多少等情况,他们不清楚也无法扣缴,造成这块税收的大量流失。许多企业都会说明本单位“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均已按规定全额代扣代缴”,但是深入了解下去才发现所谓的已按规定全额扣缴指的是企业对本身支付给外籍人员的3500-6000元/月收入已申报纳税,至于境外支付部分的工薪收入在某种情形下也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的概念全然不知。有些企业对那些常住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这样的年收入水平及纳税情况,感觉到的确是太异常了,根据税务机关的政策提醒主观上想在这方面认真地自查一下,但不知道如何去扣缴或让外籍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以至于不了了之。
摘要:在认真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自身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提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由直接目标、中间目标和最终目标组成的综合性目标体系;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协调好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企业与税务机关等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财务管理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1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最终目标。同时、市场经济更是一种法治经济。依法纳税是企业(纳税人)的应尽义务。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为了减轻税负,企业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免缴税或延缓缴税。正是在这种直接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
在市场机制相对较完善的西方国家,税收筹划是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不仅投资者和纳税人在决定投资、经营前,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选择,以寻求获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纳税方案,而且正当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得到政府的认可甚至鼓励。在我国,税收筹划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受到广大纳税人和投资者的重视。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生产经营每个环节的实现都伴随着税收的影子。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时,如果无视税收的存在,则可能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企业的纳税行为涉及企业和国家两个主体,如伺使企业的纳税行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使企业和政府双方都受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和特点
一般而言,企业要想减少税收负担有三种方式:逃税,避税和节税。
(1)逃税。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行为。这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薄弱或含混的地方,使所纳税款少于应纳的税款,实际上它是不违反税法的。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合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有人又把避税称之为“合法的逃税”。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不仅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必需的协作服务、创新技术、带动中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同时中小企业还成为了国家税收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目前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度大、社会负担重、政策支持力度小及其自身缺陷等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本文欲从政策层面进行分析,以便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税收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已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存在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窄、优惠手段单一、优惠目标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增值税、所得税和税收管理服务等方面,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现行增值税税制对中小企业存在的歧视和限制
现行增值税税制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且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达不到销售额标准(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元)的纳税人,不管企业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是: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上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且只能按“征收率”填开应纳税额。这些政策不但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使购货方因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使占总纳税户80%甚至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阻断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界定标准不合理,把中小企业大量地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加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偏高(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其税负远远超过一般纳税人。同时,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制,使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又加重了其税收负担,降低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这些都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极为不利。
(二)现行所得税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
一、问题的提出
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还是个新事物,尽管目前有关税收筹划的专著已不少见,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的探讨还比较缺乏。本文就是在着眼于当前税收筹划问题的基础上,拓展了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高度,结合企业战略的理论,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对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对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进行企业战略化定位,研讨企业税收筹划与企业战略的关系,构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税收筹划模型,对税收筹划进行战略管理和控制,从而指导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避免税收筹划的片面、盲目、短视和随意性。这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之所在。
二、企业战略下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
企业税收筹划内嵌于财务管理的范畴,结合企业战略、财务战略的目标,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自身特点,企业税收筹划的战略目标总结如下:
(一)减轻税收负担
这是企业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也是企业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这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指的是相对减轻,即相对地减少经济主体的应纳税款数额。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经济主体的当年应纳税款数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税收筹划就是成功的。